新税法将有利于减少“假外资”政策性套利行为
发布日期:2007年03月20日
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(记者安蓓、韩洁)中国19日正式公布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。此间专家指出,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将有利于减少“假外资”政策性套利行为。
现行内、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%。同时,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%、15%的优惠税率。新税法将内、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%,适当降低了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,同时,对于享受优惠税率的外资企业来说,税负略有增加,但在国际上仍属于适中偏低水平。
由于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比内资企业享有更多优惠,现行税制的不平等使越来越多的内资走上“假外资”之路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指出,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,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,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。比如,一些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“返程投资”方式,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等。
高盛(亚洲)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梁红指出,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,使内、外资企业得以在平等的舞台上进行竞争,将有助于减少目前在中国存在的“假外资”等政策性套利行为。
此外,两税合并后明确纳税主体的做法将对“返程投资”企业有所约束。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,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;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,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。
有专家指出,这一变化体现了中国法律正在与全球法律体系接轨。事实上,在英系、美系的法律中都会根据公司重要管理人、股东大会召开地点、决策地点等来确定居住地。
新的税法也让国内的企业家们看到降低税率后的发展前景。全国人大代表、钱江摩托董事长林华中说:“如果新税率现在执行,我们今年就可马上多出5000万元的利润空间。”
全球最大的汽车配件万向节生产商——万向集团董事会主席鲁冠球说,“两税合一”给予了中外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,我国民营企业将因此获得更大的增长空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