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税发〔2012〕65号)等文件的要求,结合大连市税收执法实际,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了《大连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,现予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大连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
2.政策解读
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
2016年6月23日